標準工時變合約工時 工聯會被批出賣工人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03/19 12:39

最後更新: 2015/03/19 14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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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工時委員會近2年諮詢及磋商,昨建議研究立法規定「僱傭合約」需列明僱員工時,但每日工時多少由僱員及僱主自行協商,今早有市民致電電台,批評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作為委員會勞方代表,竟然仍得出此建議,批評工聯會出賣工人利益。

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婉嫻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亦承認,建議只是將「合約工時」取代「標準工時」,批評是偷換概念、「呃人」兼離題,強調勞工界一定不會收貨。

她又表示,如勞方商討合約時有議價能力,亦不用設立標準工時,強調勞工界爭取標準工時多時,現階段只想有超時補水,要求低微,惟港府及資方態度不積極,直斥港府「好衰」、「百分百有拖延」,直言委員會建議「靠工人自己傾根本多餘」。

對其黨友吳秋北被轟「出賣工人」,陳婉嫻稱,工聯會早有共識要爭取標準工時及超時補水,認為一切要靠溝通,而工商界代表經驗豐富,如在激烈的談判過程中「睇得唔夠廣」或會「蝕章」,她承認吳秋北欠經驗應對,如她出席會議將不會接受此建議及再徵詢勞工界意見。

她又指,理解吳秋北包袱很重,將會向他了解有關情況。另一名勞方委員周小松亦在電台節目澄清,有關建議非共識方案,只是其中一個方向,委員會並無就此投票;他又透露,委員會內多個勞方代表已批評建議不可行。